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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化推进全市创建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社区工作进程,检验前期创建工作成效,提升群众参与率与满意度,赢得群众理解与支持,全面营造浓厚创建活动舆论氛围,枣庄市委政法委、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开展此次全市无涉众型经济犯罪“示范社区”网络评选活动。现将活动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指示精神,在党委、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,聚焦防控金融风险,履行公安机关职责,突出工作重点,准确把握策略,平稳有序化解风险,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,全力服务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,更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、经济安全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。
二、网络评选办法
首批全市创建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社区活动“示范社区”网络评选活动,将采取“网上网下、同步推进”的方式,优选各区(市)不超过6个创建活动成效较好的社区参与评选活动。全民参与网络投票,线下组织市委“平安建设”有关专家实地现场评审打分。最终按得分名次每区(市)确定1-2个社区为首批全市无涉众型经济犯罪“示范社区”,并授予牌匾。
三、参评社区要求
各区(市)入选参评的社区必须切实按照“社区联防、警种联动、部门联处”的“三联工作法”卓有成效地开展创建工作,专门成立工作专班,文件下发实施方案,定期召开联席会,切实发挥各部门联运机制,有效做到对涉众型经济犯罪行为的风险预见、防范阻止、平稳化解,较好地促进打防结合、犯罪治理与服务发展的有机融合,实现良好社会效果。创建工作中,社区(村居)要基本满足“六个1”:1块宣教园地、1份宣传品、1支义务宣传队、1名联络员、1个“法律明白人”、1个微信群。
四、网络投票办法
手机微信关注“枣庄经侦”公众号,点击进入“全市创建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示范社区”投票网络平台。每个微信号每天限投一次,每次3票,投票期限为10天。
五、评选结果公布
网络投票结束后,15日内活动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实地评比打分,最终评选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,各新闻媒体将集中宣传报道创建工作成效。
主办方:
枣庄市公安局